2021苏州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苏州市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条件为: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在失业前已缴纳一年失业保险费;因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有工作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失业前,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缴纳不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在五年到十年之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1年苏州失业补助金?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990元标准;
2.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
3.符合条件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领取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苏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领取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2、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流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点击已阅读并同意并填写确认有关信息,点击申请后即可完成失业补助金申领。
2021苏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