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等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同时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上海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专业分析
上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八级工伤的员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赔偿一般如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员工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上年度员工的月平均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上海十级工伤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赔偿是怎么算的?
在上海,十级工伤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3个月的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然而,如果工伤人员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情况下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递减20%,但如果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除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金额可能会因政策或个人情况略有差异。如果需要更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相关机构。
上海工伤保险跟医保能同时使用吗?
不能。
工伤险和医疗保险一般是不能并用的。工伤医疗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则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会予以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