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河南人社厅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及流程
- 2、教师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规定
- 3、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四章
- 4、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全文
- 5、河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 6、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及流程
1、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工工伤与普通人工伤赔偿标准相同。
2、综上所述,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方面。
3、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第3款。
5、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6、工伤认定以后就是 工伤待遇 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事先给工人办理 工伤保险 ,则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工伤保险条例》全额支付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等费用。
教师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伤九级伤残的情况,工作量可以减少50%。这意味在教师工伤期间,工作量可以按照正常工作量的一半来认定。
教师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所示: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因为手指残了,在不能上班之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伤的手指治疗期间,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照所在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得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如果教师因工伤请病***,其工资不会被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教师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休息治疗时,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护理费、伤残津贴、因工死亡抚恤金等。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四章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2、伤残是指器官或支体残疾与功能缺失或丧失。五官、支体、内五脏的损害损伤与功能障碍与丧失都是构成工伤的要件之一,所以五官、包括听力、视力、臭觉、嚼力与嚼觉等障碍了是直接认定工伤等级的要件。
3、鉴定程序和等级详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正常退休年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工伤预防,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当工伤保险储备金滚存总额超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时,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减少储备金提留比例,并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后实施。
3、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三章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第十三条 职工有***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视同工伤。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和处理制度,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月本人工资。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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