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领取失业金的同时自己能继续缴纳保险吗?
按现有的规定,职工在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不必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也不计算中断缴费的年限。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妥善保存。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移交其档案等有关手续,按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及有关待遇停止发给。失业人员未就业期间中断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再补缴。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又未重新就业,本人自愿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继续缴纳。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根据就业方式和收入的不同情况,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①失业人员进入各类企业就业的,要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新单位在15日内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②进入个体经济组织再就业的,由个体经济组织在15日内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③从事自由职业,本人自愿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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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失业人员参保为什么和以前在公司交的金额一样?而且多半纳入国家很少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
失业人员与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档次、额度也一样。
性质也一样,属于职工养老保险。不同之处是缴费比例不一样。个人缴费是个人全部承担费用。单位缴费,是单位与个人分别承担费用。这样,单位缴费个人负担就会轻一些。同样的缴费档次,额度,退休后养老金没有区别,也能保持相同的水平。(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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