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失业补助金还能再次申领吗?
首先大家要知道失业补助金是国家在去年疫情期间出台的一项阶段性补贴政策,来帮助那些因为疫情而失业的人们。
基本上各个省都有,条件也非常宽松,只要你在失业之前交过社保的失业保险,不管你是自己主动辞职了,还是说被动离职了,都可以去申请。但这项政策本来在去年的12月底就截止了,但是考虑到疫情的影响还在,所以今年又把领取期限给延长了。
像广东、河北还有南京市都把领取期限延长到了,北京市甚至延长到了今年12月份
失业补助金现在还能申请吗?
还有,截止是2022年12月31日,人社部法规2022年的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继续发放。失业保险参保人员2021年1月1日以后失业的,只要符合条件的,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
回答,失业补助金现在不能申请了,因为失业补助金是2020年至2021年疫情期间为临时没有工作人员发放的生活补助金,在2021年12月底就结束了,所以现在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了。
2021年防疫工作补助发放范围?
2021年疫情补助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1年疫情有补助金,但一般针对的是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像8月4日,江苏省民政厅就下发了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群众可以申请救助,要去各地并落实好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申请流程如下:
1.网上申请流程
①第一步:在网上直接访问“江苏民政网”
②第二步:找到办事服务,点击我要查,然后按照提示步骤办理即可。
失业补助金只能领取一次吗?
失业保险金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而失业补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间,***院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区别如下:
申领条件
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人员。
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发放,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当然不是!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在同一次失业中只能申请一次。由于失业保险领取的月数,是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等因素来确定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也就是说在同一次失业时,最高的领取月数可以达到二十四个月,也就是两年的时间。如果在这两年期间,自己领取了一年,或是只领取八个月就已经找到了工作的,余下的月数不能再领取。
但是自己重新工作以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又失业了,如果这次失业还是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只要再次办理了失业登记,而且重新缴纳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满一年以上,仍然可以再次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社保法的规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也就是说上次本来申请的是二十四个月,但是只领取十二个月或是八个月,那么这次又申请了十二个月,加上上次应领而没有领取完余下的十二个月,与这次合并计算以后,自己还可以领取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