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四川省宜宾工伤保险条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宜宾市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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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1、法律分析:宜宾市一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X27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2、法律主观: 一级工伤赔偿 标准(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3、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至四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4、工伤赔偿计算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
宜宾市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1、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第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停工管理。
2、宜宾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3、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本省社平工资。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四川省人民***2021年7月2日《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受伤职工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金。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8月6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关于贯彻实施***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同时废止。
工伤认定,第一条 市(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所辖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参加市(地)级工伤保险的工伤鉴定。根据工作需要。
具体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储备金的提留比例可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伤保险制度完善适时调整,具体调整比例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
法律主观:四川省的工伤赔偿标准: 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认定,第一条 市(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所辖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参加市(地)级工伤保险的工伤鉴定。根据工作需要。
四川省人民***2021年7月2日《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个月 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48个月 四川省人民***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 工伤职工依照《条例》第五章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宜宾5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1、法律分析:五级工伤通常待遇如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工伤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16个月=***元。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法律主观:工伤5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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