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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陪护人员补偿标准
1、工伤住院陪护人员补偿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自理能力确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进行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进行支付。
2、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进行赔偿,如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进行赔偿,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进行赔偿。
4、工伤陪护人员补偿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法律分析】工伤职工护工费停工留薪期和伤残鉴定后不同,生活费由本人支付。
5、法律分析:对于造成工伤的陪护费用主要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
工伤住院护工费一般是怎么赔偿的
法律分析:工伤护工费的赔偿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护理人员的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另一种是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护理费的赔偿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工伤赔偿的护工费用标准为:完全生活不能自理的,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由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二种情形下,依据生活自理程度分等级支付。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以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 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其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各地均由规定,如重庆市现规定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为12元/天。
工伤护工费用谁出
1、法律分析:工伤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一般说来,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3、法律分析: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单位承担。
4、法律分析:工伤职工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由所在单位支付;劳动能力鉴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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