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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有工伤保险权利的主体是
法律分析:享有工伤保险权利的主体是职工、雇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权利义务主体、保险待遇项目和支付时间不同的工伤待遇项目,权利义务主体、时间条件各不相同。
农民工属于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者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缴费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工伤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申请 工伤认定 的权利。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 工伤保险 待遇的前提。
65岁可以认定工伤吗
1、法律主观:65岁不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工伤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而65岁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之间只能为劳务关系。
2、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受到伤害的,仍可认定为工伤。
3、岁农民工不能认定工伤,不能认定工伤的原因如下:工伤认定的一个主要前提是:企业职工。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有哪些
1、工伤保险 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法律分析: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3、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主要涵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有工伤保险权利的主体是
法律分析:享有工伤保险权利的主体是职工、雇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权利义务主体、保险待遇项目和支付时间不同的工伤待遇项目,权利义务主体、时间条件各不相同。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工亡职工的近亲属,依法享有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的主体由三部分组成,一个是购买保险的劳动者,一个是用人单位,另一个是社会保险经办的管理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主体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主体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