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青海省工伤保险条例34条,以及青海省工伤保险待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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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4级伤残农民工在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前进行治疗期间的工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2020年青海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附赔偿标准)
1、标准为7级伤残的,补助三年,8级伤残则补助26个月,补助达到期限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
2、(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青海一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7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4、法律主观: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费用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4――37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法律主观:工伤一般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赔偿项目,工伤赔偿主要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1到4级伤残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1、法律主观: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从保护职工权益出发,不允许工伤1—4四级解除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一般不能与工伤员工(工伤伤残员工)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关系。一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满,经鉴定工伤职工不构成伤残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程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如果达到劳动能力鉴定等级(1-10级,最轻为10级,最重为1级。这时就分为三种情况:1-4级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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