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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21
1、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21,包括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 则。这些工伤保险条例是能够保障员工的权益的。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办法》和《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等规定,经省***同意,决定调整和确定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吉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草案的施实日期是2019年11月18日
第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在1996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工伤,已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不再重新计发。未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九) 吉林市 工伤保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目前执行的是《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是吉林***巴音朝鲁颁布242号令,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但是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了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具体调整如下:(一)伤残津贴的调整。
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日期 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的一项关乎劳动者权益的法规。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修正案,其中包括工伤保险条例。该修正案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日期 2019年4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这一日期也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迈向了更加完善和健全的阶段。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编辑本段标准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021年吉林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及赔偿金额查询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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