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二款,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解读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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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适用于工伤保险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商业保险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要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来执行;而工伤保险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按照社保法的要求来执行。赔付单位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赔付与意外险赔付是没有冲突的,只要符合意外保险范围内的工伤,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共同赔付的。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同时享受的,只要符合工伤保险的赔付和商业保险的赔付范围,都是可以享受其保险待遇的,并不冲突。
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应当按照公亡待遇处理。应当按照属于工伤认定。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费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公亡补助金。
法律分析:员工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分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
上班途中非本人原因受伤算工伤吗?
对于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一般不算工伤,但是,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例如道路问题造成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能简单界定是否属工伤,而应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判断。
法律分析:对于上班路上摔伤是否算工伤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上班途中,非因本人的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或者因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伤害算工伤。
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工伤的。我国法律对于上下班时间未作严格规定,因此对于因非工作原因在上下班路途中滞留,延长上下班在途时间后又受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是可以算工伤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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