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证据的取得,以及工伤保险案件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我在公司上班受伤,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怎么办?
- 2、工伤认定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 3、如果单位不配合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 4、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 5、2020年安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附赔偿标准)
我在公司上班受伤,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怎么办?
1、法律分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不需要提供证人证言:(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法律分析:在我国申报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或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仍可以认定为工伤。
3、法律分析: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伤认定 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 工伤认定程序 ,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河北省工伤认定条例的内容主要是: 第一条 根据***院《 工伤保险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共六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如果单位不配合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1、法律分析: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做不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2、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单位不配合赔偿的话,职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4、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时,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法律分析: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极不配合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6、法律分析:首先,工伤申报属于劳动局工伤科,所以监察大队是不管的。其次,公司不配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找劳动局仲裁委员会。最后,工伤不支付医疗费,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实施***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一条 为实施***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北京市人民***《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降低部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
2020年安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附赔偿标准)
第一条为了实施***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实施***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未按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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