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十九条,以及工伤保险19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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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没人愿意做证人怎么办
1、在近年的工伤认定工作实践中,出现了一些边界条件模糊不清或相关证据***信争议的情况,如作为亲属的同事的证言是否可以***信,同事的证人证言是否可以代替工资卡、工作证等材料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等。
2、法律主观:可以申请人社局调查。工伤认定不开庭,并不需要证人出庭作证,但证人慑于用人单位的压力,不愿意为工伤职工到人社局作证的,工伤职工可以提供线索,申请人社局进行调查。人社局工作人员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3、法律分析:工伤后工友不肯作证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
1、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是关于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以及工伤认定举证责任问题的规定。
2、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如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4、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伤人社局已经受理然后呢
法律主观:工伤认定受理后一般需要六十日内认定完毕。根据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
法律分析:人社局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它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法律主观:劳动者发生工伤,社保局会根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的申请和实际发生的工伤费用等来进行赔付,社保局可按法定的标准依法赔偿给劳动者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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