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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四川省人民***2021年7月2日《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受伤职工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金。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8月6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关于贯彻实施***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同时废止。
工伤认定,第一条 市(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所辖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参加市(地)级工伤保险的工伤鉴定。根据工作需要。
具体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储备金的提留比例可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伤保险制度完善适时调整,具体调整比例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
1、法律主观:四川省的工伤赔偿标准: 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工伤认定,第一条 市(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所辖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参加市(地)级工伤保险的工伤鉴定。根据工作需要。
3、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个月 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48个月 四川省人民***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 工伤职工依照《条例》第五章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四川省人民***2021年7月2日《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四川省成都市工伤保险条例是什么?交通事故中产生的工伤评定为八级,咋...
八级工伤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职业病或工伤程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八级,下面是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用:因工致残职工的治疗费用,由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四川省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1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年度成都市七至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及依据 医疗费: 元(依据***,据实计算)(社保基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的治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上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所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八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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