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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2019年佳木斯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 2、佳木斯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 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农商银行工龄超过30年了可不可以办理退休
- 4、佳木斯伤残鉴定在哪儿
- 5、佳木斯工伤鉴定赔偿标准这方面的内容是怎样
2019年佳木斯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变化和生活费用等情况适时调整,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2、第十六条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关闭时,由原用人单位为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办理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为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至四级伤残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3、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日20元。资金支付渠道伤保险待遇标准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其他有关事项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执行本通知的调整确定标准。本通知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
4、工伤保险储备金按照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额的10%提取,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伤保险储备金累计结余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第六条自治区建立区级工伤保险调剂金制度。
5、第四条 事业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3%至0.5%缴纳工伤保险费。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事业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新《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6、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佳木斯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20年,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赔偿六个月;赔偿给死者亲属的抚恤金按照死者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赔付。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农商银行工龄超过30年了可不可以办理退休
1、不能。根据《关于工人和员工退休的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男工人和员工年满60岁,连续工龄5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下同)20年;女工人年满50岁,女工人年满55岁,连续工龄5年,一般工龄15年。
2、法律分析:可以提前退休。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3、年龄50岁,工龄满30年并不是办理退休的法定的条件,除了企业女职工和病退的男职工以外,另外就是工龄满30年的公务员,不管是否达到50岁都可以办理退休。其余人员如果是年满50周岁,工龄满30年这也是无法办理退休的。
佳木斯伤残鉴定在哪儿
1、法律分析:伤残鉴定点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7号窗口。
2、伤残鉴定在以下地方做: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3、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4、司法鉴定中心做,现在有很多个体的司法鉴定所都可以做的,需要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才能核定伤残级别。
5、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做工伤伤残鉴定在所在地社保局指定或认可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佳木斯工伤鉴定赔偿标准这方面的内容是怎样
“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没有这一规定赔偿,有的只是因工伤造成伤残,经鉴定并到达伤残等级者,按不同的伤残等级给予一定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或离开单位给予按等级伤残再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佳木斯***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3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分析:佳木斯四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X21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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