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49条,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个人死亡的,能够同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丧葬补助...
- 2、上班期间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 3、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
- 4、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抢救49个小时算不算工伤?
- 5、谈非法用工行为的法律责任
个人死亡的,能够同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丧葬补助...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没有继承人的,归于统筹账户。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在缴纳人死后停止保障。如果参保人因工伤死亡的,除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外,工伤保险基金还应支付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
上班期间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1、法律主观:上班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
2、法律分析: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不能视为工伤,劳动者可以通过请病***临时就医,只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被视为工伤。
3、工作期间因自身疾病死亡,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职工自身疾病发作,导致职工在岗位上死亡或经过48小时之内的抢救后仍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不是在工作期间内突发疾病死亡的,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4、法律分析: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5、法律分析:上班时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只要具备相关条件就应该算作工伤。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2、法律分析:如果被认定为伤残等级,则按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到四级伤残还可以领取伤残津贴。五级到十级人员主动辞职的,可以领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法律分析: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与国家标准一致,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抢救49个小时算不算工伤?
1、工伤抢救超过48小时不算工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作,但超过48小时的则不认定为工伤。
2、工作时间突发疾病超48小时死亡,不能认定是工伤。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因公死亡的相关保险或赔付待遇。
3、法律分析:工作中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4、如果劳动者抢救超过48小时后就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超过48个小时抢救死亡的,属于非因公死亡,劳动者的亲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非因公死亡期间的待遇。
谈非法用工行为的法律责任
非法用工的法律后果,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非法用外籍劳务工的处罚,具体如下:非法雇佣外国劳工是企业雇佣的人是外籍人员并且没有在本国劳动部门登记造册的。
认定非法用工主要包含两类: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法律规定要件的单位用工;依法成立的单位使用童工。
法律主观:非法用工 的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 警告 ,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认定标准是:没有营业执照并且不具备法律规定要件的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非法用工。依法成立的单位使用童工是非法用工。法律后果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严格意义上讲,凡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都属于非法用工。对于非法用工,要根据非法用工的情形,按照法律规定分别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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