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案例,以及最新关于工伤保险赔偿法律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九级工伤赔偿标准金额示例
- 2、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
- 3、64岁工伤赔偿案例
- 4、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还能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吗
- 5、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案例
- 6、工伤职工超过一年认定时限未经工伤认定的赔偿责任如何主张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金额示例
九级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每月工资2000元,共1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比如职工月工资三千元,那么赔偿标准为二万七千元。
八级伤残:每月津贴200元,一次性补助金额为3000元。九级伤残:每月津贴100元,一次性补助金额为1500元。
九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
1、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的区别: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工伤事故赔偿产生于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获得赔偿的权利人是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劳动者,赔偿义务人是与劳动者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2、法律主观: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一起赔,但是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不得重复申请。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残疾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获得,但是想要同时获得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赔偿是有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够同时获得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是: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必须是交通事故。
64岁工伤赔偿案例
法律分析:如果认定上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65岁的劳动者一般适用于(认定上工伤的除外)侵权赔偿。按本人的户口(农村或城镇居民)性质计算赔偿金,计算15年。
岁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岁因工伤去世能索赔多少钱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工伤申请不受理。如果死亡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领取任何形式的养老金,需要先到***确认劳动关系才能申请工伤认定。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还能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吗
法律分析:可以同时主张两个请求权,但是请求权并存并不意味着可以同时主张人身损害、工伤待遇全额赔偿,两项赔偿包含有医疗费、伙食费等重复项目,也有不重合的项目,如侵权损害赔偿中有精神抚慰金,工伤中有伤残津贴。
工伤 职工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请求民事侵权赔偿。 (1)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赔偿性质不同。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公法领域的补偿, 人身损害赔偿 则属于私法领域的赔偿,二者不能混用,也不能相互替代。
第三人侵权赔偿是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可能由工伤保险机构来替代,也不能因受害人受领有工伤保险给付而免除。 其次,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两者不能相互代替。 最后,双重赔偿具有可行性。
在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后对于未覆盖的费用,一般还能依法主张侵权赔偿。但是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费和丧葬费等赔偿项目不再重复性进行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案例
原告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第十条之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一次性工伤保险金20,000元、4个月误工费9,200元、医疗费1,400元、住院伙食费460元、护理费690元、营养费69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350元、交通费145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9,200元。
解本保险案例的关键在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否应认定为工伤。一般性工伤事故所具备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需要客观分析,应首先确定工作内容,然后再确定工作时间和地点。
杨师傅因工受伤,故某物流公司应向杨师傅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最终,***判决某物流公司支付杨师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工伤保险待遇26万余元。
工伤职工超过一年认定时限未经工伤认定的赔偿责任如何主张
1、综上,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至少在唐山中院范围内,未经工伤认定,仲裁不予受理后***民事责任,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的责任。
2、法律主观:超过 工伤认定期限 工伤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 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赔偿。
3、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职工就不能申请工伤赔偿;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超过工伤认定的补救措施: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4、法律分析:超过工伤认定时限,不能主张工伤赔付,但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5、超过工伤认定时限,也超过了民事诉讼时效,不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工伤职工只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愿意赔偿的,不受限制。
6、你好,从法律理论来讲,应该是工伤的当年标准执行,而不能按照工伤认定的时间确定,因为这是法律规定,而非个人意愿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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