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工伤津贴可调整了?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院586号令)《安徽省实施办法》(省***247号令)《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结算年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社险函[2020]37号)和《关于我省2020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38号)及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市养老中心对本市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进行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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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符合此次调待范围的工伤职工共95人。从2021年4月起启用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并对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待遇进行补发。
截止目前,我市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调整后,享受全部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3390元/月、享受大部分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2712元/月、享受部分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2034元/月,生活护理费平均月增幅为5.55%。(养老中心工伤待遇支付科)
安徽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除去医疗费用,按月工资4000元计算,可一次性获得8-10万元以上赔偿金)一、医疗费用法律依据:根据医院***计算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3.8元×4个月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83.8元×5个月(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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