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
一、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伤残补助金:一级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为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伤残津贴: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85%,***为80%,四级为75%,五级为70%,六级为的60%。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您好,江西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级伤残:15,000元
2级伤残:30,000元
3级伤残:45,000元
4级伤残:60,000元
5级伤残:75,000元
6级伤残:90,000元
7级伤残:105,000元
8级伤残:120,000元
9级伤残:135,000元
2022年南昌市工伤护理费怎么调整?
根据南昌市工伤保险政策,工伤护理费的调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情况进行的。具体调整方式可能包括根据通胀率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医疗服务价格变化进行调整、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进行调整等。调整过程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和决策,并公布于众。为了保障工伤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工伤职工的权益,调整应该合理、公正、透明,并充分考虑各方利益。
江西省2021年最新工伤伤残津贴?
1、具体津贴多少和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挂钩。
2、工伤伤残等级分1到10级,10级为最轻的,津贴也是最少的;1级是最重的,所以对应的津贴也是最高的。拿伤残补助金的钱是最划不来的,对身体的伤害的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3、所以我一直建议员工在做事时,先保护好自己,做好劳动保护措施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再干活。
现就江西省2021年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一)本省区域内2020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已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在相关文件实施前,按照《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法》(国发〔1***8〕104号)第一条第(四)项办理因工伤提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因工伤提前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标准
(一)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伤残津贴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调整: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4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6元;***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8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二)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致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生活护理费标准一律调整到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三)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4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8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48元的基础上增加16元)。如工亡职工有多个供养亲属的,其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16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