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纳入工伤认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 gbt16180-2014工伤鉴定十级标准?
-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是什么意思?
公务员纳入工伤认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4年。
《工伤保险条例》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在今年7月人社部制定的《人力***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要“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员工伤保险政策”。
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展至我国境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g***16180-2014工伤鉴定十级标准?
1. G***16180-2014工伤鉴定标准中确实存在十级标准。
2. 根据G***16180-2014工伤鉴定标准,十级标准是指工伤程度极轻微,只有轻微的疼痛、不适或者轻微的身体损伤,但不影响工作和生活。
3. G***16180-2014工伤鉴定标准中还包括其他九个级别的标准,分别对应不同程度的工伤,如轻伤、中伤、重伤等。
这些标准在工伤鉴定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助于保障工人的权益。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回答:2014年4月2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以(法释〔2014〕9号)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共10条,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处理方式,并对涉及劳动关系确认的行政审判程序作了规范,细化工伤认定中“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等问题。
《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规定有以下内容: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因为劳动关系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其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受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
《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是什么意思?
1、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的意思是如果骨折接上后,其功能没有受到影响,和原来一样。
2、环指末节指骨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构成工伤十级。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