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5天了忘了到医保科登记怎么办?
根据医保的相关规定,参保居民因病确需住院就医,由定点医疗机构的接诊医生出具诊断证明或住院证,参保居民持诊断证明或入院证、医保病历、社会保障卡、在住院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入院医保登记手续。如果因病在异地生病了,因病急诊抢救住院,不能回参保地医疗机构治疗的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补办备案转诊手续。如果你住院5天了,还没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医保就诊登记手续,我建议你通过救治的科室与医保科协商一下,或者找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的医保科协商后,给你补办转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方式
(一)现场联网结算
现在大部分的医院都可以现场联网结算,住院患者只需带***、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出院时直接结算,患者只需交报销剩余的住院费即可。如:住院共花费5000元,报销3000元,患者只需缴纳2000元即可。此种报销较简便。
(二)非现场联网结算
对于不能现场联网结算的医院,患者出院时需要带好:
1、住院***(医院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医院盖章)
3、诊断证明(医院盖章)
4、出院小结(医院盖章)
5、病历(医院盖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式有两种:
一是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在已经实行住院联网结算或报盘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在定点医院收费窗口只需交纳个人应付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社保中心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二是全额垫付的报销。参保人员在尚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定点医院的出院证明、医疗费***和全部费用清单,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归集报销资料,统一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结算完毕,并按规定支付报销的医疗费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①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②出院小结、③住院费用收据、④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⑤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⑥出院证、⑦***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怎样办理城乡特殊门诊证?
申办特殊门诊的城乡居民、城镇职工每月1-10日到指定医院申报,每月15日前医院将申报资料上报医保局,每月25日前由医保局组织专家评审,审批通过的当月享受特门待遇。每月10日后申报的资料次月专家评审,次月开始享受特门待遇。每年11月起停止特门首次申报,次年1月恢复特门首次申报。
城乡特殊门诊保险是一种保障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到比普通门诊报销更高比例的医疗报销。下面是城乡特殊门诊证申请办理的步骤:
1. 在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办理细则,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本人***件、户口本、医保卡、居住证明等。
2. 提交材料,填写申请表。向社保部门提交以上所需材料后,需要填写申请表,一般需要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申请异地就医的原因及其它相关信息。
3. 等待审核。社保部门将会对你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城乡特殊门诊证将会发放给你。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办理步骤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者医保中心。同时,在申请城乡特殊门诊证之前,要保证个人医保账户内有充足的资金,以便能够获得更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