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多家保险公司的保单,可以重复理赔吗?为什么?
重疾,意外身价,定寿或者终身寿险属于补偿型都是可以叠加的,住院医疗属于报销型是不能叠加的。只能是一家公司报销金额超过保险金额,可以开处分割单在另外一家公司报销超出部分金额。
谢邀。楼主的问题应该是大家都疑惑的问题。有多家保险公司的保单可以重复理赔么?
主要是分险种的。首先可以重复理赔的险种:第一,给付型的保险是可以重复理赔的,比如:寿险,重疾险,意外险伤残或身故保险都是可以重复赔付的;第二,津贴型的保险也可以重复理赔,比如你买了好几家公司的住院津贴,其中一家赔付医疗费和津贴后,其他家还可以申请住院津贴理赔。
不可以重复理赔的的险种有:第一,医疗费用,只能以实际花费为上限,比如你每家保险公司都买了5万的医疗险,实际花费了4万,那只能在一家赔付4万,其他公司就不会再理赔了。第二,财产类保险,只能以财产的实际价值赔付。
如果对保险有疑问,可以随时私信,欢迎关注我,多年保险狗,带你避开保险里的那些坑!
谢谢邀请。
保险产品中:
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险中的身故和伤残责任、重疾险、津贴型的医疗险是可以重复理赔的。
意外医疗、报销型医疗险等需要靠***报销的保险,是不可以重复理赔的。
首选要整清楚,保险分补偿型和给付型。
如果是补偿型的,则损失多少,最多理赔多少,遵循有损失有补偿,无损失则无补偿,在保额范围内损失多少,最多补偿多少,不能超出损失金额(这是有规定的,原则上是不能超损失赔偿的。现实中可能存在保险公司未严格审查,在其它保险公司理赔后,再次理赔的,这属违规)。
而给付型保险,则是依据保单条款,达到理赔条件则赔付相应保额。不同合同是可以同时获得赔付的。无论是否已经获得其它理赔。
1、补偿型保险:一般医疗费用保险和财产险均为补偿型的。
2、给付型保险:人寿险、重疾险、意外伤害险等人身险和养老险、教育金险等分红保险,均为给付型保险。
分险种
1,死亡类的,可以,比如你在平安买了100万,太平洋买了100万,国寿买了100万,死了,你的受益人一共可以拿到300万
2,重疾类的,可以,确诊即赔
3,养老类的子女教育类的,可以,到年龄领钱就行
4,医疗类的,报销制的不行,比如你花了1万,可以在新华报5000再到泰康报5000,总金额不超过你的花费。医疗类补贴型的可以,比如你住院了,太平每天给你100,华夏每天给你100,只看你住不住院不看你花多少钱
5,财产险,不行,你的仓库里有100万的货全损毁了,你找100家保险公司最多只能赔你100万
6,责任险,你的花盆掉下来砸人头了,人家没找你赔,你也不能找保险公司赔,这个和车险里面的三者一个概念!
同一个险种能不能买几次?例如,人身意外险能不能在平安买了1400的,再到人寿买?
同一样的险种,是可以重复购买的,但是,作为消费者,应该注意以下两
点:
一是要在明白该险种的保险赔付方式的基础决定有无必要重复投保。如果是按实际损失赔偿或给付的,如各种财产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就没必要重复购买,因为,这种赔付方式,退使在多家重复投保,出险后,损失金额在保险金额内,各家保险公司在总损失金额之内按各自保险金额占重复投保总保险金额的比例分担损失部分的赔款,而损失金额超过保险金额的,超过部分各家保险公司都不会赔付。这类保险,重复投保,只会增加你的保险费用,不会增加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很不划算的。只有按保险金额等额赔付或给付的,如以死亡、伤残、重大疾病约定保险金额的险种,如人身意外保险、癌症等重疾保险等,出险后,各家保险公司须按各自的保单保险金额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这类险种,重复投保才有价值。
二是要明白因重复投保可能导致理赔困难的问题。同一保险标的,在多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出险后,对保险标的损失程度、损失金额,各家保险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赔方案,还可能因为各自应该分摊的赔偿金额互相扯皮,这样,对被保险人来说,是很麻烦的。
因此,适合重复投保的,只能是以约定按保险金额全额赔偿的人身意外保险、重疾险、长期寿险类保险。
谢谢关注并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