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伤管理条例?
你应该是想问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2021年最新条例如下:
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典型的工伤,包含了认定工伤的全部要素,而且都是典型的表现形式。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l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是指在时间和原因方面扩展它的合理外延,即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诸如运输、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服等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种情形,是工作原因要素的变化,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并非工作原因,而仅仅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
(4)患职业病的。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和在其他的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的有毒有害环境而引起的疾病。这里所称的职业病是指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类型。凡是患职业病,均与工作有关,因此一律认定为工伤。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其全部外出时间都认为是工作时间,其外出的地点以及途,也都认为是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自然属于工伤。即使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的时间,是为了执行职责,并不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而行为,因此是工作时间的延伸,因意外事故遭受损害的,也认为是工作时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是指***院根据社会的发展需要或者针对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通过行政法规规定的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而《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旧工伤保险条例和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区别是什么?
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云南省伤残8级能赔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云南省人民***《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政发 〔2011〕25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云南省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以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当前市级统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8个月。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云南省工伤保险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内容:工伤保险费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核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负责征收。
【法律依据】
《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事故发生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的,也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工伤认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以及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其工伤认定由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受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