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什么时候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保险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总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当然,每个地方的失业保险条例可能存有差异,具体的当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期限,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失业补助金多久申请有效?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是有时间的限定的,超过申请时限,就是说我们没有在要求时间内去进行申请,那么这一次就无法申请了。
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时限是,首先失业之后我们需要在7天之内向当地的社保局去进行失业备案,几次就是需要在60天之内拿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其他所需要的材料,到失业保险的经办单位,办理失业的登记和失业金的领取。具体的大家可以询问一下当地的社保局。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规定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金领取时效是多久?
失业金领取时效时间是: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领取)为三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