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8级工伤赔偿标准2019?
工伤八级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贵州省社保政策是哪年实施的?
贵州社保缴费标准新规定
自2018年5月1日起:
1、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分别依旧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9%;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
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继续按照《省人力***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05号)文件规定执行,单位缴费比例仍为0.7%,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3%。
3、贵州省工伤保险以《省人力***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36号)规定的现行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
以上三项社保降低费率的期限为一年,即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贵州省劳动条例?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贵州省9级工伤能赔偿多少?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你要注意: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计算:本人工资X9=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但计算九级伤残的剩余月数最多不得超过8个月,2010年毕节职工平均工资为28498元,月平均为2374.83元(2011年毕节职工平均工资要在今年4、5月份公布),按8个月计算 计算:2374.83X8=18998.67元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