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费标准?
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间,工伤劳动者需要护理的,所在单位要负责护理费;
2、评定伤残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按该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发放;
3、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放;
4、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放。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 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 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一至四级工伤,国家规定是否都有护理费?
不是每个工伤四级都存在生活自理障碍,可以享受按月发给护理费。只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部分四级伤残职工,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标准按照鉴定的护理等级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定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扩展资料1~4级伤残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
1.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四十条第六款?
认定工伤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计算工伤待遇。工伤赔偿包括: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有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辞职的还有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另外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对方索赔。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收入等。
如经鉴定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伤残补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