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做关联疾病鉴定?
工伤认定不做关联疾病鉴定。
鉴定工伤申请必须要有工友证明才能申请吗?
到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诊断证明等材料,若提供材料完整的,人社部门受理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会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
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的规定,当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为自己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在上下班过程中意外死亡公司却不按工伤进行赔付,应该怎么办?
谢邀:
工伤认定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你的叙述,在工地没有干活,就回家了,在路上出现意外死亡,虽然没有干活,但是是职工去上班,工地安排没有活而回家,这也是下班路上,工伤认定是下班时间有效的范围内,比如说从工地到家1小时,这个时间段认定为工伤,但是你没有说明怎么死亡的,是交通事故,还是出现疾病,还是其他,如果是交通事故,这都有交警的出警时间为准,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如果是病逝,也可以以,交警出警或者医生死亡时间鉴定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如果是喝酒或者重大过失死亡不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就是认定工伤,也不可能在赔偿,不可能一个事故,两次赔偿。那么你怎么办呢,如果你有有利的证据,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仲裁认定工伤,你就可以申请工地进行赔偿,如果不执行,可以申请仲裁机构强制执行,只供参考。
具体情节不详细不好判断,工伤认定或参照有以下三条:
一、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事故侵害;
二、上下班途中规定时间和路线内,发生非本人全责的交通事故;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内发病死亡,或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
你说的这个情况考虑是否符合第三条。只要有足够证明已到达工地,感觉不适请***后离开,即使没干活没关系,在合理时间,合理返家转去医院救治的合理路线之内死亡,就应该参照工伤。自行离开救治与他人护送救治性质应该相同。
但是在当天未到达工作地点的路上发病,或无症状离开后发病,不参照工伤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