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受了工伤,老板没买社保,该怎么办?
第一步需要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需工伤发生一个月内申请,没有交社保的老板不太可能会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受伤人申请工伤认定,需工伤发生一年内提起申请,可本人申请,也可家属代为申请。工伤申请认定单位为劳动局。
第二步,伤残鉴定,伤残分一到十级,共十级,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各级有赔偿标准。
第三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所能享受的待遇上单位谈判,因为单位没有交社保没有交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不会赔钱,根据劳动法,没有交社保的,工伤待遇全部用人单位承担支付。
第四步,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提起劳动仲裁,按仲裁书,要求单位支付。
第五步,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仲裁,就需向***提***讼,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不服仲裁也可***撤销仲裁。
按照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缴纳,出了工伤事故,所有的工伤待遇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首先,如果怕走繁琐的行政程序,那就和单位老板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就要到当地社保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由社保部门认定工伤后,再对你的伤情做伤残等级鉴定,如果达到伤残等级,就可以按照级别享受一次性的工伤待遇。当然,除了一次性的工伤待遇,还可以要求单位老板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陪护费等待遇。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注意,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1年,不要超过1年的申请时效。
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具体来说,凡是境内的用人单位,包括:第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二,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第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职工,包括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分三个等级,平均约为职工本人工资的1%,该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你们厂里的老板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费,是违法的。
其次,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会受到处罚的。具体处罚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依照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人社部门***取以下措施:第一,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第二,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三,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基于以上规定,职工如发现单位未给自己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向人社部门举报,有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依法处理。
第三,在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但实际上未缴纳期间,如该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就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支付费用。
因此,你在厂里受了工伤,而老板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时,是由单位承担你应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单位不承担,你就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要求单位承担了。
首先明确告诉你,尽管公司没给你上社保,但你是工伤,肯定按工伤待遇享受,费用由公司支付。因为公司没给你上社保,违法劳动法,因此要承担法律后果,给你进行治疗和支付工伤费用。如果公司不按工伤支付费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工伤认定,然后***提***讼,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金。以上为个人观点,敬请指正!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在厂里受了工伤,如果确实是在工作期间发生了这个受伤的情形,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如果是工伤的话,企业单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并且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进行全额的医疗费用报销,并且在工伤住院期间也可以通过工伤保险,享受到相应的津贴待遇。
但是如果说你所到的企业单位或者说个人老板主没有给你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很明显这个企业单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此而带来的后果和风险,就应该由企业单位全部来进行承担。也就是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工伤期间的这个工资津贴待遇,都应该由企业单位来进行支出。
因为这毕竟是企业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所以说他应该要为自己的行为无条件的来进行买单,所以说由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工伤期间所发生的工资补贴的待遇,就应当由企业单位来进行无条件的支出,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用人单位未交纳工伤保险,应该对用人单位有哪些处罚?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 1、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3、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4、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前面规定征缴; 迟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照前面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5、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依法强制征缴。 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另外:
1:如果没有社保,员工可以***单位,让单位赔偿双倍工资;
2:各省市可能还有处罚条例,每个地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