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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鉴定的若干规定
1、国家规定工伤鉴定要鉴定几次? 两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 对劳动能力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2、法律主观:根据《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 工伤 与 职业病 致残等级分级》规定, 十级工伤 鉴定: 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双眼矫正视力≤0.8。 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3、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这个问题。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 应当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4、部长 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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