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毕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失业金
最低可领2034元,最高可领2143元。
北京失业补助金能领多少?
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将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该项失业补助金最长可领取6个月,补贴标准根据参保缴费时间为880/月或1408元/月。
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条件为: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补贴标准为: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具体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
外地人来北京失业保险怎么领?
对于外地人来北京工作并需要领取失业保险金,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注册失业:如果失去工作或遭遇不可抗力情况导致失业,需要及时向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注册失业。这一步骤通常要求提供相关的***明文件、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2. 提交申请:在完成失业登记后,根据具体的流程,需要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递交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审核和审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判断您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4. 领取失业保险金:经审核通过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安排您领取失业保险金。通常,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周期和金额根据当地的规定和政策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