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和工伤经办部门都要***原件怎么办?
商业保险,可以用***复印件。
1、工伤保险是社保性质,必须要***原件,所以先用工伤保险报销;
2、工伤保险报销完后会给你一个报销分割单(就是显示已经报销了多少钱的一个清单);
3、拿着报销分割单,各种报销资料的复印件再去用商业险按比例报销剩余部分。(因为有报销分割单,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提供***复印件)
商业保险,可以用***复印件。
1、工伤保险是社保性质,必须要***原件,所以先用工伤保险报销;
2、工伤保险报销完后会给你一个报销分割单(就是显示已经报销了多少钱的一个清单);
3、拿着报销分割单,各种报销资料的复印件再去用商业险按比例报销剩余部分。(因为有报销分割单,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提供***复印件)。
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有的单位为员工购买商业险,那么可以免除购买工伤保险的义务吗?
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简称“五险”,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是法定义务,必须办,否则属违法。如企业短视或偏面从利益出发,以购买意外伤害等险种的商业保险来代替社保中的工伤保险,一来是违法,二来利益上吃亏的可能是企业自身。
法海一粟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商业险的,不能免除参加社保的义务。
1、参加社保,为员工缴纳社保费(含工伤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对此,社保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需缴纳社保费用,是一项法定的义务,也是一个法律常识。法定义务是必须要履行的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不予履行。根据社保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购买商业保险。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在法律上,只能认为是用人单位提供给员工的***待遇。就是说,用人单位没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商业保险。根据上述分析,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也不能免除缴纳社保费用的义务。
3、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的原因。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的目的,并非出于提高员工***的目的,而是为了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的义务,尤其是工伤保险。它认为,购买了商业保险后,万一员工出了事故,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自己无须向员工支付赔偿费用。其实,用人单位的这个目的是很难实现的。
(1)意外伤害保险。实践中,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的都是意外保险,或是个人意外或是团体意外。但是,无论是哪种意外伤害保险,其被保险人都是劳动者个人,因此,在法律上,劳动者出现意外事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条件时,保险赔偿款应当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这种保险赔偿,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因此,意外伤害保险不能减少用人单位的损失。
(2)雇主责任或场所责任险。如果用人单位购买的雇主责任险或者是场所责任险,那么,在法律上,被保险人是用人单位而不是员工。这时,如果劳动者出现意外伤害,并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用人单位在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后,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理赔。这是,用人单位所获得的保险理赔款,就是归用人单位自己所有。只有这种保险,才能真正的减少用人单位的损失。
但是,遗憾的是,用人单位所购买的都不是这种雇主责任险或场所责任险;而用人单位想购买这种保险时,却没有哪个保险公司能够提供这种产品。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