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妁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是什么意思?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关键名词的解释】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未经单位允许私自转异地就医单位还要赔偿吗?
符合当地工伤治疗转院程序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因为本地医疗条件限制,可以转往外地治疗,一般遵循层层转院原则,由本地***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未经核准擅自转院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工伤职工治疗费用,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支付,符合转院程序的,应当支付;不符合的,可以不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21年省办企业工伤丧葬费赔多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