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伤保险待遇上调?
答案是:2021年工伤保险待遇确实上调了。
调整标准和原则
(一)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92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678.5元的,增加到3678.5元。5至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73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3元的,增加到2***3元。
伤残津贴调整后,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1至4级工伤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低于3687.5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573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315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三)生活护理费。以2020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34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278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2088元。
(一)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99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90元,***伤残每月增加181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72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63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45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2586元的,再增加30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106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9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三)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7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4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05元。
2021年1至4级工残护理费多少补发?
《关于2021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待遇调整范围为:
2020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
(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标准为:
提高伤残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3元、173元、163元、153元,人均达到3438元;提高生活护理费标准。
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标准分别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3121.09元、2496.87元、1872.65元;
提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其中工亡职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2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7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人均达到1440元。
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将确保10月底前发放到位。
安徽铜陵工地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根据《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八级的赔偿标准如下:
1. 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
2.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60%,并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年龄等因素逐年递增。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八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30个月。
4. 生活补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生活补贴,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50%。
5. 护理费: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50%。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赔偿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用人单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或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