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什么情况按工伤处理?
根据人社部《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新型冠状***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对于从事防控工作的医护和其他人员,感染******的是工伤。未从事防控工作的人员即使在工作过程中感染******的也不是工伤。
首先,关于被传染的,目前是医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受传染的,才是工伤。
第二,其他人发病都不属于工伤。
第三,如果缴了社保,可以在医保范围内部分报销。
最后,提醒各位,生命诚可贵,小心驶得万年船,各位帅哥美女,把你的小口罩戴好。
我是劳动法律师,***劳动仲裁员,平均一年审理一百多个劳动案件,希望能帮到你。另外,请求大家关注我,谢谢了!!!
疫情期间工伤怎么规定?有何法律依据?
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我是一名实习律师
1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肺炎是否属于工伤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船、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肺炎不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内。
因此***设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感染***肺炎的行为,不能够认定工伤,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没有规定感染到一行的话属于工伤的。
2,医护人员因为工作原因感染***肺炎是否属于工伤呢?
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肺炎的医护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这个通知中提到,在***肺炎预防和防治过程中感染***肺炎或者因为***肺炎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要区分普通劳动者和医护工作人员,如果是医护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感染了就属于工伤,因为医护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过程当中本身是一个高危行业冒着可能被感染的情况下去工作肯定能够认定为工伤,如果是普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当中感染肺炎这个就不属于工伤。
最近人社部的通知中也提到了这些问题。
在这里提醒大家在工作过程当中一定做好防护工作,记得戴上口罩以及做好其他防护工作,在保证自己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安心工作吧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肺炎算不算工伤?
人社部21日表示,在***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肺炎或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武汉工伤***找哪个部门?
1、向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