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伤残津贴?
2021年安徽省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但是不同的地区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安徽省为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全省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进行调整。
一、调整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二、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90元,二级280元,***270元,四级260元。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全省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的,按全省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计发。若设区的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设区的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的,按设区的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计发。
享受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五级160元,六级140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元。
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垫付医疗费,为何没有法律强制垫付?
因为是不是工伤需要走认定流程。工伤也称意外伤害,是指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地点发生意外伤害,发生意外伤害后需及时向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认定,要提交医疗证明、原始就诊病历、用工证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后一个月内作出认定,确认为工伤,由工伤基金支付。
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垫付医疗费用,确实没有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这部分的费用就应该由社保局支付。用人单位本来就没有支付的义务。如果是这样,你可以申请社保局先行垫付工伤医疗的费用。法律不会强制规定垫付医疗费用这种事宜。因为法律是不会这么快立法,因为需要立法的地方很多,这个只是一个部分,但是有先后的顺序,也许将来会有这方面的立法。
***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员工得到及时救治。该条文规定的比较宽泛,也不太明显,所以会造成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推诿扯皮的事情。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精神出发,以及司法实践形成的惯例来说,单位要不要承担先行垫付医药费的义务,分以下几种情况讨论。
员工受轻微伤
如果员工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轻微伤,公司将员工及时送到医院治疗,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公司没有强制垫付医药费的义务。因为发生轻微伤,公司已经将员工送到医院,可以认为公司***取了有效措施,使员工得到了及时的救治。轻微伤不会对工伤员工造成太大的伤害,并且需要的治疗费用也不会太高。不会因为公司没垫付医药费给员工造成生命威胁。
员工受伤达到轻微伤以上
员工受轻微伤以上的伤势,已经对员工造成较大的伤害,治疗措施相对比较复杂,治疗费用大,员工因受伤行动能力也受到了限制,同时员工的经济能力有很大可能无法承受,所以达到这种受伤程度,我认为公司应当承担垫付医药费的责任。从员工的身体伤害和生命危险角度,应当保证员工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以上两种情况都是对***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解读,但是有些省份会对此有明确规定。比如说《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治疗,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尚未作出工伤鉴定结论的,用人单位应当先行垫付治疗费用。《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此外,吉林省,河北省,湖南省,深圳市都有类似规定,不管是否属于轻微伤以上,用人单位都应先行垫付员工的治疗费用。在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作出工伤鉴定结果后,由用人单位与有关部门做结算。
如果你属于以上省市,发生工伤事故后,不管伤势如何,鉴定结果出来与否,都可以直接要求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