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一、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二、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有人主动辞职后领到了失业保险金,请问该如何申请领取?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主动辞职以后竟然还领到了失业保险金,你知道是怎么领的吗?准确点讲应该是失业补助金,我们这个失业补助金的本质和失业保险金,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因为失业补助金确实是包括了自己主动辞职,这部分人群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待遇待遇的领取时间,最长只有6个月的期限,所以说你领取完成,这6个月以后就不再享受任何的待遇了。
虽然说你是主动辞职,但是你只要正常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且自己也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也在这半年之内没有任何参加社保的情形,那么对于自己来说都可以享受失业补助金,只不过失业补助金比起失业保险金的待遇会打一个8折,也就是说相当于失业保险金的80%左右。相对会比较低一些,但是作为主动辞职的人也确实可以享受。
所以我认为这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当然作为我们个人来讲,其实最好的方式还是要通过自身去寻找一份工作单位,通过新的工作单位就可以正常去参加你的各项社保待遇,包括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这对于自己来说才是最好的选择,在没有找到工作单位之前,我们可以享受这个失业补助金,当你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并由新的工作单位来交纳社保,其实失业补助金也会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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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在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有三个。
第一,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失业保险的交费长短关系着领取失业金的长短,一般来说满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同时享受三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比如代缴医疗保险,丧葬、抚恤待遇等等。交费五年可以享受一年的失业金待遇,十年以上可以享受两年。
第二,非本人意愿失业。
主要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职工失业,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者,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再续签等几类情况。
第三,有求职意愿。
如果我们不去街道办事处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话,那么就不能领取失业金。这一点条件最容易满足。
所以主动离职这个是不是自己去街道办办理了失业证,进行失业登记了,然后之前有失业保险缴费记录,是不是就给他发放了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