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单位不按月发工资,同时也降低了发放标准,应该怎么办?
工伤期单位不按月发工资,同时也降低了发放标准,应该怎么办?
首先,工伤期间减少工资发放标准是有法律依据的。
工伤期间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按原正常上班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期间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其次,工伤期间,也应按月发放工资。对于没按月发放工资的,可以直接和公司HR协商,也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工会反映情况。
为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建议直接和公司HR协商,凡事好商量的。
你好!职工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按月发工资,降低发放标准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下面我将有关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概念及其时间确定。
- (一)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伤情的一段时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为12月,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二)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各省规定不一。有的省市比如:北京、山东、吉林、河南、广东、重庆等地,制订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目录》,由用人单位依据医院诊断情况确定;未制订《工伤职工停留薪期目录的》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医院医嘱或者休息证明确定,发生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
- (一)职工的原***待遇不变,按月支付工资。因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视为正常上班,工作照常发放。各个省份有区别,有的省份是按照扣除加班费后的工资发放,有的省份是按照受伤前12个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二)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派人护理;如果用人没有派人护理,则向职工支付护理费。
- (三)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在停工留薪期内期满的,用人不能解决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停工留薪期满。
因此,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内,不按时发放工资,降低待遇的作法是错误的。
三、职工该如何***?
- (一)首先与用人协商,要求按照正常发放工资。
- (二)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任用人单位发放工资
- (三)按照正常工伤认定程序,提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限于信息和篇幅,简单分析如上。若需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私信我。
总觉得这类问题问得太天真。除了公务员和吃皇粮的国企、国家事业单位可以用巜劳动法》的条条框框来享受相关的工伤期间待遇。"私"字头的中资(外资企业除外)单位的那些老板根本不认什么法的。他们要求员工做到的会在相关的国法基础上再加上几条"规章制度",而员工向他们争取的则是"相关法律条文不适合私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