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山西工伤保险条例条文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本文目录一览: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工商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次月起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职工因工死亡的次月起计发。
可以的,只要有骨折发生,最少也是十级伤残,除非是手指之类的轻微骨折。肋骨骨折已经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按照规定,最少也应当认定十级伤残。具体鉴定等级还要以最后鉴定结果为准。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完成工伤认定的,本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双重赔偿并不是两类赔偿相加。如何赔偿,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而要看当地的规定。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山西工伤保险条例条文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山西工伤保险条例条文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