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摔伤社保怎么赔偿?
意外受伤社保能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以下项目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公司给员工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受伤赔偿给谁?
归员工,《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所以,单位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险,虽然是单位购买但是保单利益直接归属职工个人,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保单受益人,即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此外,个人在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后,仍然有权向雇主索赔。如果职工继续向单位索赔,单位还是要赔偿给工人索赔款的。但如果工人是以报销医药费用形式向单位索赔,应该工人从各个渠道所报销的药费赔偿总和不超过所花费总药费数额。如果工人以其他名义比如精神损失费、失能补偿费等向单位索赔就不同了。如果单位直接购买的是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属于单位,则单位可以用其支付职工对雇主索赔的款项。扩展资料:意外保险的赔偿是不能替代工伤赔偿的,工伤赔偿也不能扣减意外保险的赔偿。详细如下:
1、意外保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意外保险是不能替代工伤保险的,它是企业给员工的***保障范畴,从本质上来说是员工的额外***,可以提前出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
2、意外保险理赔金也不能冲抵企业对工伤员工的补偿。企业给员工缴纳了意外保险,企业是无权领取员工意外保险的赔偿金的,或者以理赔金来冲抵员工工伤的待遇。远东一旦出险后,意外保险的理赔金受益人是员工本人,不能是企业。
意外保险是怎么赔偿的?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估计,估计啊,您所说的,是意外医疗险。
要看您的保险合同怎么约定的。
大部分的保险公司,约定了100左右的免赔额,比如一万的保额,意思是,出险后,个人花了100,超过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报销,最多报销10000,需要拿着票据,比如花了2000,报1900,花了4000,报3900。也就是,不管怎么报销,都不可能超过***上的总数。也有个别的,报销完后,理赔的数额超过了***总额,那可能是这次出险比较严重,从门诊转入住院,而这个保单里,又附加了住院日额保险。比如买了10份,一天补助100块钱,如果住院5天,就补助500块钱。
建议找当初卖您保险的客户经理,让客户经理协助您办理理赔。
个人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