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工伤所有材料都是复印的有用吗?
工伤认定材料是否提价原件视情形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人力***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部分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是原件,***需要原件验证,其余并不要求原件。
工伤伤残证有什么用途?
用途如下。
工伤伤残证,是证明工伤伤残等级,可以依法享受伤残待遇的,如乘公共交通工具免费,乘飞机、客轮、国营长途汽车、火车半价。
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疾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疾抚恤费或因工残疾补助费。
工伤伤残证是劳动者在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致残后,由劳动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它的用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必要证明文件之一,如工伤医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多种保险待遇。
2. 劳动者从雇主或者相关责任方获得经济赔偿的依据之一,如因工伤受害者及其家属向企业或其他责任方提出的赔偿要求等。
3. 工伤伤残证也可以为劳动者申请残疾优惠政策提供证明,如公共交通优惠、就业保障、住房保障等。
总之,工伤伤残证对于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赔偿和残疾优惠政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买了工伤保险为什么还要公司赔偿?
不需要。工伤保险是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交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对于工伤,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公司不会赔偿太多的钱,但是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有必要支付一定的补助,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不能够解除与劳动者的关系,如果要解除,必须支付赔偿
工伤事故后、公司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有用吗?如何确认协议的有效性?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工伤后的赔偿协议也是一样的,如果公司是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下,双方签订的协议和合同是无效的。
一般来说,工伤后选择私了,对劳动者来说就是减去了不少的麻烦事,而对于公司来说,可以少赔点。
所以协商的赔偿往往要低于实际的赔偿的,如果是协商时员工不知道要赔多少,协商的赔偿远远低于应有的赔偿数额,劳动者之后也是可以要求再次赔偿差额部分。
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况,协议是在双方真实意愿下签定,则应该具备法律效应。
工伤私了有效或无效要看具案情,看当时双方签协议内容,不能一概而论。个人观点见下:
1、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既未向主管部门上报,又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在这种情况下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该行为属隐瞒不报,逃脱了劳动监管部门的监管,最终破坏了国家的劳动安全制度,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健康权利,违反了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依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该协议自始无效。
2、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并启动工伤认定程序。这种情况下的私了协议是有效的,因为《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和解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是在遵守国家安全劳动制度的前提下完成的。
3、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并启动工伤认定程序,这种情况下达成的赔偿协议,如果赔偿金额低于法定工伤待遇标准的,此协议是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的;申请变更或撤销前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