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学校老师代收学生平安保险合法吗?
个人觉得,各地保险公司在学生开学报名时,能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到农村中小学校,向学生们宣传加入保险的意义和好处,让学生成为被保险中的一员,动员学生自觉自愿地参加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的做法挺让人赞同和理解的。但保险公司借学校开学之机让学校的老师代其收取学生们的保险费实在欠妥。我是觉得学老师们并不完全懂得保险里面的条条框框,很难向学生陈述保险的法律法规;还有就是老师无权代表保险公司和参加保险的学生签发保险单,学生加入各种保险需自觉自愿,学校或老师代收保险费容易误入强制收费行为;还有容易造成学生家长怀疑学校有乱收费现象。鉴于以上几种原因,个人建议地方保险公司在学生中开展这项业务时最好能派出公司专职工作人员到学校现场办公给学生讲解清楚保险的好处,亲自向学生发送保险单,并签字收费,这样才算替学生负责到底,为工作尽心尽力,大家觉得呢,欢迎大家评论,谢谢
开办小学生托管班需要给孩子买保险吗?
必须要的,因为现代社会各种事情都可能会有发生。特别是小学生。现在社会错综复杂,路又多。到处的各种因素加在一起意外会出现。谁也拿不准只有买保险才会有保障。对学校负责也是对家长的一种负责任的
你好,开办小学生托管班当然是需要办理保险的。
首先您开办托管班要去教育局备案,我们江苏这边教育局针对托管班的审批除了正常的手续外,还需要提供保险证明。不知道您那边当地教育局是否有这个硬性规定。
即使教育局不需要,我建议您为了自身利益和孩子安全考虑,还是要办理一份保险的。但托管班可以办理的保险种类很多,这边给您解释一下,不需要去办理那种给孩子记名的团体保险,万一孩子在你们托管班发生意外,您都是要承担责任的,但团体保险从法律角度来说受益人是孩子被保险人本人,而不是您业主。您一定要找财产保险公司购买托管班公共场所公众责任险,这个受益人就是您托管班了,而且公众责任险不仅保了孩子在您托管班发生的意外,一切外来人员在你们托管班发生的意外事故都在保障范围。
而且这个险费率也不是很贵,最关键是受益人是你们托管班,这样万一发生意外后您跟对方协商时就掌握了主动权。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加载中...大家好,我是生活之路一帆风顺,很高兴回答问题,开办小学生托管班需要给孩子买保险吗?我个人觉得很有必要,现在孩子是家里的“小祖宗”,大人都把孩子奉为掌上明珠,你办托管班也属于创业。
给孩子买保险后可以防患于未然,花小钱办大事,谁也不盼着出事,一旦出点什么事,有保险可以把损失降低一些,办托管班还是把孩子的安全放到第一位,尤其是食品、饮食安全,往后天气热了,食品安全重中之重,预祝您成功,这是我个人建议,今天就给大家分享到这,欢迎大家在下面点赞、评论、转发及关注,谢谢大家!
***加载中...你好!我是路红强在这里,你的提的问题,我的看法如下:
一、小学生的特征
托管班以6岁到12岁的小学生,活泼爱动,玩游戏容易产生受伤,是意外事故引起的,所以小学生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了、你碰我我碰你,以及其他意外伤害都是不可避免。托管班如果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
二、托管班负有法律责任
由于教育工作的专业性,托管班在教育活动中有防止小学生的身体或生命因教育活动而遭受侵害的义务。尽管托管班不是小学生的监护人,但是,托管班一旦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伤害事故发生,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过失在本质上是一种“业务过失”,法律中将这种过失原因归类为过错责任,托管班在小学生伤害***中是否有违法、违规、***等行为,即托管班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或失误是托管班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托管班的过错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小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托管班要负相应责任。反之,托管班可不负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具体解释了儿童损伤***的责任问题:“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可见,依据法律,处理责任事故的前提是分清托管班在事故中的过错,并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此可见,托管班发生的小学生人身伤害***,其赔偿责任是根据托管班的过错来确定的。托管班如果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托管班的规章制度尽了职责,可以减轻或避免承担责任。
因此,托管班购买保险是很有必要的。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控制能力,相对来说比较弱,所以在托管班经营过程中,所以最好时刻注意孩子安全问题,也是广大家长关注的焦点。意外无法避免,况且托管班是负有法律责任和义务,为自己的托管班的小学生购买保险也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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