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什么意思?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步骤如下:
参保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失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证明材料。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应当对失业人员进行认真核实,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失业金指的是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规支付给满足条件的下岗人员的基本生活费,是对下岗人员在失业期内失去薪资的一种临时性补偿。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
1、在公司和个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2、因非个人意向中断工作的,包含被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解除的、因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的,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另外有要求的;
3、依法定条件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基金,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保险金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失业保险金从您失业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失业人员应当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60日内,到本单位接受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审查确定申请人的资格,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考核合格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障金和失业保险金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
失业保障金是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失业了,由社会保障部门发给的补贴性质的保障金,以使失业者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则是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交给社会保障部门的保险交费。当参保人申请失业救济时,社保部门根据参保单位和参保人交费年限,核发3一24个月的失业保障金。
失业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区别?
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区别在于定位的不同。失业补助金是国家社保局对那些困难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让他们可以有一定的生活基础,这个费用将直接从当地财政拨款当中进行支出。而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对此,我们能发现失业补助金本身是一个***性的政策,而失业保险金是一种长期性的补助政策,即劳动者失业后才可以获取。当然,两者的申请材料也有一定的差异,例如失业保险金需要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而失业补助金则是没有这般限制。
综上所述,这就是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