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是什么意思?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关键名词的解释】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期间扣不扣奖金?
【1】因为工伤不能上班, 可以停工留薪,可以发奖金,工资,***待遇不变。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江西省工伤十级12条赔偿标准?
江西省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可享受7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可享受4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患职业病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增加3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可享受13个月本人工资。如果五至十级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此外,工伤赔偿还包括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外地就医住宿费及伙食费等。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根据医嘱或司法鉴定意见等证明需要护理以及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等计算。
工伤条例第三十三条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出院后可得到伙食费住宿费营养费?
工伤赔偿没有营养费。 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有12项费用: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当地人力***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可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