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路上被车撞了,公司应该按工伤赔偿吗?
此情况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应该认定为工亡,但处理方式和操作细节需要探讨,被认定为工亡赔付金额可能将更多。
实际情况中逝者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依据交通责任认定结果是承担次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应该积极及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相关待遇可以由工伤基金扣除第三方责任人承担的费用后承担剩余部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则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家属可领取的补偿项目和标准:领取丧葬补助金(6个月当地社平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亡职工生前工资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前标准相应增加10%)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万元);
处理方式应该是认定为工亡后,相关费用根据参保情况由相应承担主体扣除第三方责任人(肇事方)承担的费用后相应承担。
以上观点欢迎各位看官评论交流与关注探讨。
首先要说下,员工如果是有缴工伤保险的,公司只是为员工申报工伤,但是工伤认定和赔偿是由人社局来完成的,不是由公司认定或是赔偿
根据法条来看,但是工伤认定前提是,人社局官方还要审查3个点:下班时间、行驶路线是否合理、事故发生地点;
首先,关于下班时间是否合理问题,是需要判断劳动者下班时间是否合理,并不能单纯地以发生伤害事故时间距单位规定的下班时间长短为依据。合理时间通常情况下是指职工为了正常上下班,在必要时间内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地之间的时间。衡量合理时间要综合考虑工作地与职工住处之间的距离、路况、交通工具、季节气候变化等因素。
其次,关于下班行驶路线是否合理问题,合理路线通常情况是指职工住处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之间必要的路线。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并非唯一、固定的必经路线,也不限于最短路线或者用人单位指定的路线,只要职工为了上下班的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地之间的合理路径上,都应属于“上下班途中”。
这点就特别好理解了,如果不是在第2点提到的下班行驶路线合理范围内的,那就很有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了。
简要回复:
若,员工在下班路上出现事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主张工伤赔偿的。
具体,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等都可积极努力和公司协商,公司不愿意承担责任的,可通过仲裁、***等法律方式有理有据提起,保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利!
首先要解解“下班时间范围”,一般在半个小时回家,交通事故经过认定无责,次责都可以申请工伤。公司申请30天,个人一年。交通事故好处理。工伤耗时间,建议自己不行就请律师,到正规律师事务所请,不图便宜,只求更好。
谢谢邀请。
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因此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职工不是主要责任的,单位应当给员工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工伤(员工及家属可在一年之内),构成伤残的,做劳动能力鉴定定残,员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注意,不是单位赔偿,工伤是一种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相应的费用。
另外,题目所述的情形是员工被车撞伤,那么就出现了工伤与交通事故侵权行为的竞合。
此种情况,员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应当要求机动车一方的赔偿义务人(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构成伤残的做伤残鉴定,二次手术费评定,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评定等必要的鉴定项目。最后根据损失总额要求赔偿义务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我的回答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关注本律师,让我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