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至6级工伤有伤残津贴吗?
如果在工作期间受到了工伤并被评定为五至六级,则可以享受伤残津贴。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津贴标准为月平均工资的60%到80%不等,具体根据工伤程度和残障等级确定。
浙江十级工伤伤残赔付标准是多少?
1. 标准是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
2. 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十级工伤伤残赔付标准如下: - 一级伤残:伤残程度为1%至10%,赔付金额为伤残津贴的12倍; - 二级伤残:伤残程度为11%至20%,赔付金额为伤残津贴的18倍; - ***伤残:伤残程度为21%至30%,赔付金额为伤残津贴的24倍; - 四级伤残:伤残程度为31%至40%,赔付金额为伤残津贴的30倍; - 依此类推,直到十级伤残:伤残程度为91%至100%,赔付金额为伤残津贴的120倍。
此外,根据工资水平的不同,赔付金额还会有相应的调整。
3.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仅为浙江省的标准,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具体的赔付标准,请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相关法律法规。
杭州市职工九级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九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支付4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支付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09年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
嘉兴市工伤保险条例?
你好,嘉兴市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工、雇工(以下统称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适用本条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例内容可能会因嘉兴市的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询嘉兴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或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