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筑工地意外险?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保费计收方式有三种:
1.按被保险***数计收保险费。
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
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费,指对工程工期长,人员比较固定,但保费相对较高,一般很少使用。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建工险是不记名的保险,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一样,并且建工险的保险期间可以是一个月,也可以是几年,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一般是一年。
如何给建筑工地上的工人买意外险?
给工人买保险都属于团险,一般情况下你不可能给他们每个人一张一张保单的买,操作不方便。而且有人走有人来,实操上会有很多障碍。因此团险是最佳方案。
我们再来看看具体到保险种类上
1、雇主责任险
2、意外险
这两个保险都提供意外保障,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事故,对于老板来说却有很大的差别。
a、现在很多企业往往都是购买的第二种,作为员工***给到员工,一般还包括住院医疗。但是这种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并且理赔了之后。老板的赔偿责任是逃不掉的,依旧需要承担赔偿。因为这种保险属于员工***,老板不能用这部分保险的钱去抵扣你本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b、而雇主责任险就不一样了,从名字上来讲,就是雇主为了规避雇主应该承担的责任而购买的保险。那么保险公司的理赔会算在老板应该承担的金额中,老板可以达到少赔甚至不赔的目的。
举个例子:发生事故后,责任划定老板承担50万元。
***设员工***的意外保险赔偿了30万,那么老板不可以只赔偿剩下的20万。认定的50万依旧得赔偿。
***设老板购买的是雇主责任险,那么保险赔偿了30万后,老板只用自负剩下的20万即可。
建筑工人一般按属于高危职业,意外险可以重点关注下职业限制。话说回来,高风险职业人群,比普通人更需要保障,特别是意外险。
一般保险公司会将职业分为 1-6 类,级别越高职业风险就越大。通常是这样分类的:
1 类:办公室人群,如办公室职员、公务员、程序员、教师、文字编辑等;
2 类:外勤或轻微体力劳动者,如推销员、列车乘务员、清洁工人、农夫等;
3 类:涉及部分机械操作,如司机、巡逻警察、相关维修人员、化工操作员等;
4 类:有一定危险性,如交警、制造工、电梯维修、木匠等;
5 类: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如高空作业、刑警、电工、***矿工等;
6 类:高危职业,如消防员、水手、前线军人、直升机飞行员等。
当然这并不是严格规定的统一标准,不同保险公司的划分可能不同,不同险种也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