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退隐后还拿俸禄吗?全拿还是砍掉一部分?
古代官员退隐后都没有俸禄可拿了。不过养老不成问题甚至生活更好。因为凡是官员都是士族阶层,原本就有田产,或者是当官后置办大量田产,等的就是老了以后回乡归隐做一个田家翁。
古代官员退休称“致仕”,致仕年龄始见于《礼记》:“大夫七十而致事(仕)”,但因古人平均寿命较短,所以并非强制执行。至明太祖时始规定:“文武官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
唐朝时,出现“退休”一词。且在唐朝以前,官员退休后即等同失业。退休官员无俸禄,只有少数官员得到朝廷赏赐。例如陶渊明辞官归隐后,穷得家徒四壁。
由于缺乏起码的生活保障,故使官员退休前普遍大捞特捞。为遏制此风,唐朝开始给退休官员们发放米粮以解决生存问题。又规定五品以上官员致仕后可领取原俸禄的一半。杜甫从工部员外郎职位(从六品)退休后,便因无退休金而走投无路,四处求人。
宋朝明文规定:退休官员可享受在职时的一半俸禄。明清时期规定更为详细,基本保证了退休官员的生活衣食无忧。
古代官员终身制、官爵世袭。可以说是做官做到死为止。也有告老还乡的官员,通常会获得一块封地和一笔钱,之后再无俸禄。
古代的官俸是由户部(如今的财务部负责的)其实很少发放现金(就是金银之类的)如果发放就是关于到各地户部的办事处去领取,而更多的是领取折实 就是将俸银折为具体的物品例如粮食布匹等等至于如何领取看看下面的就能有所了解了
还有一个官俸折实怎样领取的问题。居延汉简有不少实物,可以借此了解汉代的做法,如前面引述过的用一匹布、2斤8两絮比值800百钱,折抵某人两个月俸禄的简牍,大概就是管仓人员发放折实布絮时的记录。唐代发放折实的办法,在《唐六典》等政书中有记载,大抵是:京朝官的禄米、布帛等,由司农寺属下的太仓署负责发放,地方官员的禄米、布帛,由各州郡仓曹负责发放。发放时间是半年一给,一年两次。存世的敦煌文书,尚有《给副使李景玉天宝四载春夏两季禄》的牒文。牒文由豆卢军上河西支度使(近似大军区财政厅长或军需处主任)颁发,文内载明由本州正仓给布若干,给粟若干,折估若干。其程序,当是李景玉从支度使署拿到牒文,再去正仓领取,并留下该牒做凭证。
宋代官俸的领取凭证称"券历",内含各种以实物形式发给的补贴,通称"给券",具体名目有馆券、驿券、仓券等区分,均由持券者到指定地点领取。《夷坚志》记:有个叫吴公诚的官员退休时,梦见有人相告:"公犹有俸金七百千在官。"惊醒后,"取券历会之,凡积留未请者,正如其数"。就是把在职时发给而尚未请求兑现的给券计算一遍,恰好是七百千之数。老吴慌了:这不就是说我再无寿数可以从国库领取退休俸禄了吗?遂将此梦告诉儿子,决定不求兑现,"庶稍延我寿"。其后,退休官员应得的"半俸"券历,他照拿不误,唯有那一笔在职时的七百千积欠,始终不动。"后一年而卒,计挂冠后所入半俸,适满七百千"。原来该梦的预言,是说从他退休算起,尚有相当于七百千折色的实物和现金可拿。等三年守丧期满,"其子与郡守有旧,悉以向所当得者复给之"。由该故事的首尾所述看,券历的兑现,就同现在凭票子领月饼一样,都有截止期限。只因小吴与郡守有交情,得由地方财政兑付,否则或有拒付之虞,至少折实的那一部分肯定是作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