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0年至2021年高龄补贴标准?
2010年9月青海省建立高龄补贴制度,为80周岁及以上持有本省户口的老年人发放补贴,高龄补贴不分地区、不分城乡,全省统一发放。2012年扩大高龄补贴发放年龄范围,对该省70至79周岁、持有青海省户口的老年人发放每月30元的补贴。2015年,青海省首次提高高龄补贴标准,将7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月人均提高20元。
2021青海省高龄补贴标准,80岁高领老人国家补助政策
提标后,70~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90元;80~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12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160元。这是继2015年提高高龄补贴标准之后连续第三次提高补贴标准。
青海省享受高龄补贴人数将达到30.11万人,预计发放高龄补贴资金3.36亿元。具体规定如下:
青海省特困供养人员补助标准?
青海根据失能群体类别调整照料护理标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分别按全省最低工资的30%、50%分档确定照料护理标准。即,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月人均增加170元提高至510元;重度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月人均850元。
青海省民族团结奖发放标准?
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地区,长期以来各民族和睦相处,象石榴子石一样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各民族相互友爱,共同为建设美丽青海努力奋斗,为此国家和***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奖,标准为每年每人1300元,以促进各民族更加紧密的团结。
2021年青海民族团结奖发放标谁是在职公务员和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年5000元,在职教师每人每年3000元,企业退休人员以及社会闭散退休人员每一个人发了1300元。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是否发放则由各单位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