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向失业中心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中心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
3、填好之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4、拿着盖完章的材料去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保险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失业人员怎样办理和领取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需要及时前往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且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7天之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需提供)等资料报送给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相关资料后,核定失业人员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60天之内携带好自己的有效***件、暂住证、一寸照两张前往受理原单位资料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登记复核后,则可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卡》;
4.失业人员可在核准失业保险待遇的次月起,每月的10号和11号(若遇节***日则顺延)携带好《失业保险金领取卡》、本人印章等资料前往暂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领取失业金需要下列手续:向失业中心申请,审核之后,失业中心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填好之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就可以去领取了。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通过线上渠道申领的,应提供本人有效***件信息,完成相关身份认证,并按要求登记个人实名制银行账号。
通过线下渠道申领的,需携带本人有效***件或社会保障卡和个人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原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步骤和所需材料?
失业金怎么领取流程
第一步,当然是要跟原公司解除合同,记得要写《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且盖上公章。
第二步,就是填写《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到本人常住地的社区服务站进行失业登记,还有到人才市场去进行求职登记。
第三步,个人资料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个条件,就是必须要在本单位缴满一年,如果更长领取的更多。
最后,是到审核后签领流程。在提交完那些证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提醒你参加就业培训并且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金领取需要什么资料
领取失业金需要本人的信息及证件资料进行证明,基本资料如下:
(一)本人***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