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陪护是如何规定的?
不需要支付护理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所以第二个问题也回答了。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工伤如何陪护?
申请书本人在工伤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陪护,请单位安排陪护人员,或者支付陪护费用由本人寻找陪护人员。特此申请姓名:日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企业本单位发生工伤,领导安排陪护病人有什么规定?
工伤病人没有权利要求陪护,需要不需要护理,由医院决定,当然,你亲人陪护也是可以的,没有任何待遇。如果医院建议留人护理,可以和单位商量,可以由亲人护理,由单位承担护理费用。
工伤住院家人陪护费用谁承担?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住院期间的家庭护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家人需要住宿陪护,住宿费用可以申请报销,但是具体标准和限额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工伤事故是因为受伤者本人的过错导致的,比如因为违章操作或者酒后驾车等原因,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就不会承担相关费用。
用人单位承担
1、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一般说来,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由谁来陪护?
工伤按照规定是由所在单位安排人员来陪护,费用单位出。但现实生活中一般不是这样,一般是由家人陪护,单位负担陪护费,也就是误工费,生活费等,这都不违反工伤保险条例,只要费用按时报销,谁陪护都不是问题,陪护费和生活费都是有标准的。